據悉,“十二五”期間將進一步落實酒類流通備案登記制度。除了連鎖配送中心、總經銷、總代理、大中型批發商及賣場、酒樓飯店、娛樂場所等占市場主要份額的企業的備案登記外,要向中小企業、城鄉接合部、鄉鎮、小酒樓、小食雜店拓展延伸,爭取“十二五”期末全省基本完成酒類流通備案登記,摸清酒類流通規模等基本情況。
“十二五”期間將把酒類執法作為商務綜合執法的重要內容,加強酒類行政執法,各地每年開展1-2次全面的酒類執法檢查。同時,積極打造酒類來源可溯、去向可查的溯源管理體系,在全省范圍內進一步推廣使用酒類流通隨附單,規范隨附單填制與索取,力爭“十二五”期末全省酒類批發企業全部使用酒類流通隨附單,絕大部分酒類批發量實現隨附單跟貨走的酒品可溯源制度。積極創造條件,推行電子隨附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