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獲的路易十三、軒尼詩XO、軒尼詩VSOP等高檔洋酒一批。
嚴某某指認作案現場的照片。
正義網廣西4月13日電(通訊員 蒙振強 陳靜) 別人合作做生意因故退出后,竟打起原合伙人主意,糾集他人持假槍冒充軍警,攔路連車帶貨搶走財物價值三十多萬元。近日,由廣西蒼梧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嚴某某涉嫌搶劫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嚴某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以罰金100000元。
廣西來賓市人嚴某某,原來在廣西防城港東興市與親戚共同出資做邊境貿易生意。因生意不景氣,幾個月后撤資退伙。豈料,過后原合伙人邊貿生意越做越紅火。嚴某某見狀心生歹念,遂糾集石某、譚某、謝某、老某四人經多次密謀,決定冒充邊防武警戰士在半路上攔車搶劫原合伙人的貨物。嚴某某等人精心策劃好搶劫路線并做好準備工作:專門租賃了一輛小汽車,并制作了假邊防武警證件,還購買了迷彩服、仿真手槍等一系列作案工具伺機而動。
2010年11月1日中午,探聽到原合伙人從廣西東興市運貨至廣東省的出發時間后,嚴某某等五人分別駕駛兩輛小轎車從來賓市長途奔襲六小時竄到蒼梧縣境內。在岑梧高速公路蒼梧收費站守候至23時許,乘貨運車隊途經該收費站之機,采用兩輛小轎車前后堵截的方法將其中一輛雅閣牌小轎車截停。嚴某某指使譚某、謝某按計劃身穿迷彩服,手持塑料仿真手槍冒充執勤的邊防公安查車,將司機趕下車后坐上正副駕駛座,將該雅閣牌轎車及車上的25件洋酒強行搶走。被害人報案后,公安機關迅速鎖定熟悉車隊行程的作案人。經縝密布控,警方在來賓市將主犯嚴某某及其同伙譚某先后抓捕歸案,并當場起獲贓車一輛及部分洋酒共50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