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元一斤的散酒,裝進一瓶回收酒瓶中,簡單包裝后轉手即可獲利幾百元。輕易獲取的原料、嫻熟的制作手法、暢通的銷售渠道,讓這名在酒廠工作過的離職女員工年賺數十萬元。
隱秘據點 出租屋成制假窩點
位于宿遷城西的雙莊汽配城每天來往大量做生意的人,來此租房的人也很多。2011年初,宿遷警方接到群眾舉報:有人在雙莊汽配城附近出租房內生產假酒。警方根據線索找到位于汽配城附近村莊一個農戶家里,只見白色塑料桶內還剩有未裝瓶的散酒,包裝紙箱隨意丟在院內,已經包裝好的幾十箱假酒在房內未來及拉走。
經過偵查,一名叫李萍的女子進入警方的視線。2010年7月,李萍以每個月500元的價格租下這間民房。“她一次性付了半年的房租,至于做什么我就沒有問了。”房東說。2011年3月,警方在徐州將李萍抓獲,她對其生產銷售假酒的事實供認不諱。
招工教學 日生產竟達百箱假酒
李萍是宿遷洋河鎮人,90年代初在洋河酒廠上班,和丈夫離婚后一直自己做生意。生在酒鎮,又有在酒廠工作經驗,李萍對酒的辨別力勝于常人。2010年5月,兒子退伍回家后無業,李萍帶著兒子準備做假酒生意。
小酒作坊生產散酒只需七八元一斤,李萍先找個懂行的調酒師調配成名酒的味道,后去包裝廠進購包裝假酒的套盒,從酒瓶收購廠拉來廢舊酒瓶,又到商店購買膠水、氣泵、鉚釘槍、泡沫等包裝工具,忙的是不亦樂乎。
要想賺大錢就要多生產,多生產就要幫手。于是,李萍在車站附近尋找工人,以每天50元的價格招工,工人嫌制假酒風險過高,她主動把工錢漲到12元每箱。找到四個幫手后,李萍開始了現場教學:擦凈空酒瓶,將散酒用皮管子裝進去,灌好后用事先熱水捂好的瓶蓋摁在瓶口上,貼商標,裝箱封好。四個工人很快就學會了簡單的制作方法,每天至少包裝60箱假酒,最多時候每天可達一百箱。
制作運輸銷售 各環節利潤均超100%
從酒瓶收購廠拉回的酒瓶價格為1.2元到1.5元之間不等。從印刷廠進購的包裝材料按套計算,每套材料也按酒的等級價格不同,每套材料就可生產一箱假酒的外包裝箱、酒瓶蓋子、商標、酒盒子,從外表看和真酒包裝并無不同。
假酒銷售分兩個環節,先由制造者銷售給批發商或飯店,后者再賣給不明真相的消費者。就拿洋河藍色經典海之藍為例,包裝成本每箱65元,李萍賣給批發商200元一箱,批發商再賣給消費者每箱達700元。為掩人耳目,這些假酒在運輸時,均在外套上“嚴禁倒立”“玻璃易碎”的白色紙盒。這其中每個環節的利潤都超過100%,即意味著每個環節銷售一瓶假酒,至少獲利300元以上的利潤。
在過年過節酒水銷售旺季,李萍的生意更是“紅火”,她不得不從別處進購假酒銷往外地。據調查,僅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期間,李萍就銷售假冒洋河海之藍白酒1229箱,假冒洋河天之藍白酒63箱,非法經營數額達21萬元。
難逃法網 瘋狂斂財后入獄判刑
隨著警方的調查深入,李萍等團伙的制假售假鏈條被相繼挖出。2012年1月,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法院經審理查明,李萍及同伙于2011年1月組織工人生產了假冒洋河海之藍白酒4708箱,假冒洋河天之藍白酒122箱,假冒洋河藍瓷白酒1121箱,假冒雙溝珍寶坊君坊白酒233箱,非法經營數額達96萬余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李萍及同伙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最終判處李萍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