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一瓶就不給開發票,憑啥啊?”日前,長春市民李先生反映,他在長春杭州路上的蜀王府火鍋店就餐,商家以啤酒1元特價的名義拒絕開發票。
火鍋店
喝1元的啤酒不開發票
30日,東亞記者來到蜀王府火鍋店,店面2米見方的兩塊大玻璃上“啤酒1元/瓶”的一紅一綠的宣傳牌映入了眼簾。但上面并沒有標明“特價商品不開具發票”字樣。
進入火鍋店,東亞記者點了肉和菜和1瓶啤酒。“啤酒1元/瓶,不能開發票,如果開發票是5元/瓶。”服務員說。
“為什么不給開發票?”
“啤酒是特價,所以不能開發票。”說完,服務員就走了。
就餐后,到收銀臺結賬,賬單顯示消費66元,啤酒一欄顯示為1元。當東亞記者提出索要發票時,卻得到了收銀員如下的說法。
“如果要發票,啤酒5元/瓶,需要補齊差價。啤酒如果按特價走,就不給開發票。”收銀員說。
東亞記者隨后又拿出4元錢補齊了差價,才給開了發票。
長春市消協
火鍋店這種做法不合理
隨后,東亞記者就此采訪了長春市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鐘萍。她說:“任何商家,都不能以消費者購買產品中含有某款打折商品或促銷商品的名義拒絕開具發票,這是不合理的,消費者可以向當地稅務部門進行舉報。”
對于開了發票又拒絕提供消費票據的情況,她說:“根據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
發票管理所
舉報拒開發票最高可獎1萬
對于這種情況,長春市地稅局發票管理所副所長張鶴說:“消費者無論在哪消費,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或者個人,只要發生了對外經營行為,都必須向消費者開具發票,經營單位不準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開發票。有些商家以店小微利、啤酒特價、促銷商品的名義,拒開發票,都是一種偷逃稅款的行為。”她還提醒消費者,如果遇到了商家拒開發票的行為,可以撥打88540558進行舉報,一經查實將對商家處以10000元以下的罰款。
據了解,目前,舉報方式有三種:電話舉報,上門舉報,實名舉報。對于實名舉報的消費者,只要拿著身份證和消費小票到西安大路長春市地稅局發票管理所2樓舉報中心進行舉報,一經查實,如果消費不足200元,將獎勵200元;如果超過200元將按實際消費金額進行獎勵,封頂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