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黑團伙非法壟斷洋酒銷售被宣判
一個黑社會性質團伙從2003年開始壟斷深圳四家韓式KTV洋酒銷售、收取保護費,并且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最終,在三打兩建的強勢打擊下,這個團伙6名成員接受了法律的制裁。
8月6日下午,福田法院對一宗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6名團伙成員分別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多項罪名,被判處五年六個月到十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還被處以數額不等的罰金。另一名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據了解,自2003年開始,金某吉(另案處理)即伙同其他人員通過暴力、威脅手段,向深圳市所有韓式KTV場所以高于市場價格強行銷售洋酒并收取保護費,攫取非法經濟利益。為了控制和壟斷洋酒供應,金某吉、被告人李某基與其競爭對手金某鐘爭斗不止, 2006年10月,金某吉授意被告人李某基糾集王某銳(已判刑)等人報復金某鐘。2007年5月,金某鐘糾集他人將被告人李某基及其同伙吳某銳打傷,金某鐘被抓獲后被判刑。至此,金某吉成功控制和壟斷了深圳市福田區禧某酒店KTV、博某酒店KTV等全市僅有的四家韓式KTV娛樂場所的洋酒供應。
經過不斷地吸收成員,以金某吉為組織者、領導者,以被告人李某基、金某為骨干成員,其他被告人為普通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逐漸形成。金某吉每月支付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工資給成員作為生活費,并租房供成員居住。該組織成員經常到涉案韓式KTV場所喝酒消費,但從不支付酒錢,并借故與KTV經營方發生沖突后實施打砸。
此外,該組織以幫忙解決鬧事、打架等糾紛為名,多次攜帶刀具、鋼管等武器前往幾家KTV強行收取保護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