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接群眾舉報后,警方及工商局突擊檢查硚口區漢中西路一處民房,查獲房間內儲藏著茅臺、五糧液等假冒品牌酒類。當天,執法人員又同時檢查張英華租用的另外4個倉庫,查獲各種假冒品牌的白酒、紅酒及洋酒。
據鑒定,假酒涉及酒、酒精飲料、威士忌等共33類,所涉品牌商標均已在中國注冊。其中假冒“MOUTAI”(茅臺)、“五糧液”等注冊商標的白酒,按銷售價值達60余萬元;假冒“拉菲”、“軒尼詩”等注冊商標的紅酒、洋酒價值40余萬元。
據介紹,2009年至2011年期間,張英華租用5處民房存放假冒名酒,并雇請4名男子(均獲刑)為她運輸、看管。張則在漢正街某食品城,租下一個門面對外批發銷售,所售假酒全為上線上門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