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對于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的經營者,處2000元以下罰款。
一店主表示,目測年齡“是個技術活”,查看買酒者的身份證則會增加工作量。
近日,商務部出臺《酒類流通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規定酒類流通實行經營者備案登記制和溯源制;向未成年人售酒者,處2000元以下罰款。新規稱,必要時酒類經營者應要求買酒者出示有效身份證件。
消息一出,引發多方議論。華西城市讀本記者走訪自貢市場后發現,商家普遍反映操作難度很大,而市民則表示,新規有利于保護未成年人,但執行起來較有難度。
新規:向未成年人售酒最高罰兩千
《征求意見稿》規定,酒類經營者(供貨方)在批發酒類商品時應填制《酒類流通隨附單》(以下簡稱《隨附單》),詳細記錄酒類商品流通信息。《隨附單》附隨于酒類流通的全過程,單隨貨走,單貨相符,實現酒類商品全過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根據《征求意見稿》,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示。對于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的經營者,處2000元以下罰款。
截至華西城市讀本記者發稿時,自貢市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該新規文件尚未下達到市級部門。市民:
規定很好執行不易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在街頭隨機采訪市民,家住自貢匯東路的李大姐告訴記者,自己并未聽說這條新規。而一位表示已經知悉新規的龐女士則稱“新規很好但監管不易”。龐女士稱,自己讀中學的表弟就曾遭遇酒精中毒。“不過,新規涉及面廣,僅餐館、街頭零售就那么多賣酒的,如何確保家家都遵守規定?”
商家:目測年齡是個“技術活”
隨后,華西城市讀本記者走訪了一些酒類專賣店和超市專柜。自貢市匯東路某酒業公司的李小姐稱,就自己的銷售經驗來看,未成年人單獨前來買酒的并不多,“也許是現在白酒對年輕人的吸引力稍欠的緣故,可能啤酒的情況會不一樣。”李小姐提出,人們飲酒一般會選擇在餐館點酒水,專程前來專營店買酒的不多。
也有部分酒類專營店老板表示,目前還并不知曉這一消息。當記者告訴他們后,一店主表示,目測年齡“是個技術活”,查看身份證則會增加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