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管理辦法》和《山東省食品監督檢驗工作規范(試行)》、《青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監督檢驗工作管理規定(試行)》等規定,為正確履行質監部門生產加工環節食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能,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青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開展了葡萄酒及果酒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抽查結果予以公布。
本次共抽查了24家企業的52批葡萄酒及果酒產品,16家企業未抽到樣品。依據GB 15037-2006 《葡萄酒》、GB 2760-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10344-2005《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食品標識管理規定》對標簽、感官、干浸出物、揮發酸、總酸、總糖、酒精度、甲醇、苯甲酸、山梨酸、檸檬酸、糖精鈉、甜蜜素、安賽蜜、莧菜紅、胭脂紅、檸檬黃、日落黃、總二氧化硫、鉛、鐵、銅、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腸道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25項質量指標進行了抽樣檢驗,實物質量合格率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