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順應酒業“加強節能減排、開展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的環保熱潮,推動中國酒業生態文明建設和健康持續發展,筆者作為電力工作者,就酒業節能減排工作,從電力角度提出以下建議。
發展熱電聯產對酒業的意義
據統計,2006年我國常規火電廠熱效率約為36.63%,而全國熱電廠的熱效率絕大多數在45%以上。因此,按照2006年全國熱電聯產總規模相對于熱電分產初步計算,每年可節約標準煤6000萬噸以上,減少二氧化硫排放約120萬噸、二氧化碳排放約2630萬噸、灰渣排放約1470萬噸。
同樣在我國釀酒行業,熱電聯產也是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策略。一方面,減少了大量的分散小鍋爐占地,提高了土地的使用效率,還可減少對城市居民區的噪音干擾;另一方面,熱電聯產機組的上網電量可就近消化,減少了電網輸配、變電工程費用,降低了電網的線損率,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電力供應緊張的局面。因此,引導熱電聯產加快發展,對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釀酒行業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的根本性轉變,具有重要意義。
為保證這項戰略措施的順利實施,筆者對酒業的主管部門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修改和完善電力法律、法規,明確熱電聯產的法律地位。我國現行《電力法》中未提及熱電聯產,這樣既不利于熱電聯產納入電力行業的法制化管理,也必然削弱了熱電聯產在電力工業中的應有地位。因此,在新修訂的《電力法》中增補并單列有關熱電聯產發展的章節,會使酒業受益。
二是明確小型熱電聯產與小火電的區別,鼓勵酒業因地制宜發展熱電聯產。建議行業有關部門出臺相應文件,進一步闡明小型熱電聯產與小火電的不同概念,避免僅僅以裝機容量的大小來確定機組性質,將小熱電等同于小火電來限制其發展,并做好同一供熱區內集中供熱。
三是協同有關部門,控制電煤價格繼續上漲,密切關注限價實際執行情況。要采取有效措施,對電煤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執行情況和實際效果進行及時跟蹤,建立干預措施執行情況的定期信息反饋制度,促進相關措施真正落實到位。
四是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完善價格、金融、財稅政策,促進酒業熱電聯產健康發展。國家有關部門在制定價格政策時需充分考慮釀酒企業基礎投資建設成本高的實際情況,對酒業熱電聯產技改投資所需資金,實行適當的貼息優惠政策。對于酒廠用熱需要繳納的增值稅,采取供熱增值稅“先征后返”政策。
五是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區,對同一供熱區域范圍內的供熱機組進行整合,實現供熱區域內不同熱源點優化配置。
六是組織常規機組抽汽供熱。在酒企相對集中的區城,現有常規發電機組的有效供熱半徑內,不新建熱電機組,而是通過組織常規發電機組抽汽來供熱,以減少重復建設的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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