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仁懷早期的濃香型“茅臺酒”釀造工藝與后期的醬香型“茅臺酒”釀造工藝作對比和分析,可以發現:醬香型“茅臺酒”脫胎于濃香型“茅臺酒”。
據《田居蠶室錄》記載,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前茅臺村的釀酒工藝是“煮料,和曲,即納地窖中,彌月出窖烤之”,沒有醬香型白酒特有的“地面堆積發酵”和“多次重復發酵和蒸餾取酒”等“回沙”工藝。“彌月出窖烤之”是指發酵期為一個月,這是生產以已酸乙酯為特色的濃香型白酒的必備條件,非醬香型白酒的必備條件。
實踐證明,酒的發酵期加長后(20天以上),酒體中的酯、酸類物質增多,使其酒質“芳香濃郁”,人們稱它為“生香反應”。
濃香型白酒的主體已酸乙酯,決定著濃香型白酒誘人的主體香型。醬香型白酒則不然,因為產生醬香的決定性因素是“多次加曲、重復發酵和蒸餾的回沙工藝”。
清代嘉慶、道光年間茅臺村釀酒工藝是一次性發酵蒸餾而成,因有足夠的發酵時間(彌月),故酒體中的酯、酸含量達到飽和,產生誘人的“濃香”。
咸豐四年(1854年)吳振棫所著《黔語》稱:“名茅臺春,極清冽。”顯然,“極清冽”是典型的濃香型白酒風格口感。而所謂“用雜糧者”,也與濃香型白酒的用料一致。民國初年,《近泉居雜錄》中描述茅臺酒的釀造工藝為“既熇而復釀,必經數四,然后成”,醬香型白酒特有的回沙工藝已經基本形成。
將仁懷早期的濃香型“茅臺酒”釀造工藝與后期的醬香型“茅臺酒”釀造工藝作對比和分析,可以發現:醬香型“茅臺酒”脫胎于濃香型“茅臺酒”。
后期的醬文章來源華夏酒報香型白酒,顯然原原本本地繼承了早期濃香型茅臺酒“用高粱為原料”和“用小麥制曲”、“發酵期一個月”等三道工序。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工藝上,仁懷醬香型白酒釀造工藝與四川宜賓、瀘州可謂一脈相承。同時,這也有力地駁斥了茅臺酒與千里之外清香型白酒“說不清、道不明”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