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兩年的爭端,波爾多丘釀酒商拉菲特酒莊(Château Lafitte)被判定在與拉菲古堡(Château Lafite Rothschild)的商標爭端中獲得了勝利。
兩家酒莊對于“Lafitte”商標的使用爭端開始于2003年,隨后,隨著拉菲羅斯柴爾德集團與拉菲特酒莊的“戰火”也延續到了中國市場。2013年,這家波雅克一級酒莊(First Growth)向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發出了申訴,要求取消拉菲特酒莊英文商標“Château Lafitte”的注冊。2015年8月19日,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文章來源華夏酒報局裁定不支持這一申訴,認為消費者并不會混淆兩者的商標。
對于這一裁定結果,拉菲羅斯柴爾德集團拒絕公開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