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晚7點多,進京列車Z52次很快就要進站。鹽城火車站進站安檢口,幾百名旅客陸續進站候車。安檢儀旁,民警馬剛強注視著進站口的一舉一動。此時,安檢儀屏幕上,一個挎包引起了他的注意。根據經驗判斷,兩個盛放液體的瓶狀物有些異樣。“這位旅客,請您把包拿過來接受檢查。”馬剛強刻意提高了嗓門。
打開挎包,兩個純凈水瓶出現在眼前,一個250毫升、一個550毫升。開瓶后,一股濃濃的酒精味撲面而來。此時,這位王姓旅客才說了實話。他知道鐵路部門有規定,散裝白酒不讓隨身攜帶乘坐火車。酒癮很大的他,把家中的250毫升白酒和550毫升黃酒分別灌入礦泉水瓶內躲避檢查,企圖蒙混過關。
經過教育批評,王先生認識到自己行為是錯誤的,把散裝酒交由親友帶回。民警提示,散裝白酒是不能帶上火車的,但封存完好的瓶裝酒可以帶上火車,不過數量上有限制,不能超過一箱(6瓶裝),如果帶的白酒超過數量限制,也可以選擇托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