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市場監管總局關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指出,日前,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不定期組織抽檢蔬菜制品、調味品、保健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豆制品、罐頭、乳制品、糖果制品、酒類和食用農產品等10類食品735批次樣品。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合格樣品707批次,不合格樣品28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從抽檢的總體情況來看,蔬菜制品22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調味品34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保健品151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食用農產品169批次,不合格樣品17批次,其他品類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表示,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已通報相關省份依法予以查處,并要求抽檢不合格食品生產企業所屬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責令相關省市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要求相關省市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等措施控制風險。
要求相關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相關省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