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管理辦法》出臺。
《辦法》明確要求,從2019年1月1日起,全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按照企業規模等條件,設置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辦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選擇工作原則性強,無違法、違紀、失信等不良記錄,熟悉并正確理解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標準,具備食品安全管理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主要職責是:
組織制定并實施針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技能和法律法規培訓計劃。
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管理。
指導建立和完善本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
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采購記錄和食品添加劑貯存、使用進行指導和管理,以及積極配合監督管理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等。
《辦法》要求,食品監督管理部門將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設置、專業知識水平和日常履職等情況列為日常重點監督檢查內容。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抽查考核中不合格的,須立即停止食品安全管理崗位工作,限期參加學習培訓或考試。
考試仍不合格的,不得繼續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崗位工作。
對不履行職責或存在嚴重缺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管理部門有權向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書面提出調換人員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