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記者從會寧縣公安局獲悉,近日,會寧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通過排摸,掌握到會寧縣會師鎮南十村三里鋪社有一酒廠非法生產銷售成品酒。公安機關偵查人員立即行動,當場查扣非法生產的成品假冒偽劣白酒“蕎糧液”牌開心、天禧、鴻運系列包裝酒3400箱,發酵酒糟103缸,缸裝白酒16缸約6.4噸,以及勾兌用的大量丁酸、乙酸乙酯、乳酸乙酯等工業化學品和生產設備。
經調查,該工廠系租用他人自建廠房,公司名稱為“甘肅金蕎酒業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某。該廠大門外設置批發散酒的廣告牌,未見明顯廠名標識,營業執照系會寧縣工商局2013年1月14日頒發,經營范圍為酒類生產銷售,農產品收購加工及日用品批發零售,并注明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前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會寧縣工商局、酒類專賣局、質檢局介入檢查核實,初步認定該酒廠涉嫌非法生產銷售行為。目前,警方已對該酒廠依法予以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