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工作人員的配合下,民警悄然對舉報的葡萄酒進行了檢查,發現這些葡萄酒的確存在以次充好的嫌疑,民警隨即將推銷員控制。據推銷員王某交代,自己是蒼山縣人,以前做過酒水生意,了解到葡萄酒在蒙陰等地很受歡迎,于是就到外地購進了一批廉價葡萄酒,沒想到剛洽談第一筆生意就被警方發現了。
辦案民警介紹,這些葡萄酒是王某去年在外地一家小酒廠定的貨。 他們先將一些散裝劣質葡萄酒灌裝,然后在酒瓶上貼上名牌商標,再按照名牌葡萄酒的標準進行分箱包裝,以低廉的價格流入市場,妄圖謀取暴利。
經鑒定,這3000多箱葡萄酒均是劣質葡萄酒,總涉案價值20余萬元。鑒于嫌疑人的行為已經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罪,將依法將其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