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群眾舉報,稱三星斗附近有一家出租房內有大量不同品牌的罐裝白酒,浙江省長興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執法人員立即前往進行執法檢查。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發現在地下倉庫內有罐裝好的各類品牌的桶裝白酒一批,數量為509桶。執法人員在該場所內發現印有“祥和酒業有限公司”、“四川崇州川賀酒廠”、“泗洪縣雙溝名優酒銷售有限公司”3個公司的白酒標簽,生產現場沒有任何酒類的檢驗設備。該生產現場負責人無法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白酒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也無法提供上述3家廠家的生產委托書。
該場所生產的白酒,涉嫌存在無證無照生產和假冒他人廠名廠址的行為。執法人員現場依法對當事人無生產許可證罐裝的白酒進行了扣押,并進行了抽樣。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白酒屬國家實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須獲生產許可證方可生產。作為長興縣食品生產領域打擊制假售假的牽頭單位,長興縣質監局將以此案為契機,以“嚴查、細管、重罰”為食品監管主線,嚴厲打擊無證生產行為,從源頭上杜絕食品類產品的假冒偽劣產品流入市場。
編輯: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