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深入調研、充分論證、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三定”方案已經被海南省政府批準并正式印發。
新“三定”方案明確規定,在現有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基礎上,將海南省質監局食品生產環節監管職責、化妝品生產環節行政許可及強制檢驗的職責,海南省衛生廳確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制定檢驗規范的職責,海南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環節食品監管職責,海南省商務廳承擔的酒類食品監管職責進行整合,劃入新組文章來源華夏酒報建的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形成對食品安全生產、流通、消費環節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管機制。
據了解,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管理體制由原來的部門管理機構調整為海南省政府直屬機構,機構規格由原來的部門管理調整為正廳級建制,加掛海南省食安辦牌子,承擔海南省食安委具體工作。
同時,推進海南全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公平對待社會力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完善技術支撐保障體系,提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據介紹,新組建的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因職能轉變,下放職責6項,增加職責12項,加強職責4項;內設機構新增設了食品綜合協調處、食品生產監督管理處、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處和科技信息處4個處,由原來的11個增加到15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