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工作相繼完成,各地方食藥機構改革大幕隨即拉開。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參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建形式,目前包括天津、北京、四川、甘肅、廣東、湖北、海南、吉林、黑龍江等十多個省市已先后進入食藥機構改革的實質階段。
隨著地方食藥機構改革的逐步推進,酒類流通管理職能也將隨之發生重大調整,這對原屬商務系統的酒類流通管理部門將會帶來哪些影響?食藥監局成立能否有效改善酒類流通監管環境?職能調整的過程中可能出現哪些新的情況?帶著這些疑問,《華夏酒報》在8月30日承辦了第四屆東北及內蒙古自治區流通管理工作聯席會議,與東北三省、內蒙古、上海、山東等地酒類管理部門進行了交流和探討,同時結合其他省份的改革經驗,對此次關系到酒類流通監管前景的重大調整進行分析判斷。
食藥機改職能銜接仍需磨合
作為白酒生產和消費重鎮,四川省在此次食藥機構改革中的動作頗受行業關注。7月29日,四川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明確設立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為省政府直屬機構,同時掛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牌子。緊接著3天之后,四川省政府網站就公布了對機改后首任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崔兆全的任命。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設16個內設機構,機關行政編制128名。其中,涉及食品監管的有4個處,包括食品生產監管處、食品流通監管處、餐飲服務監管處和食品風險監測處,負責從生產、流通到餐飲服務全程的食品安全監管。
上任至今,崔兆全眼下頗為關心的問題是職能的移交。“四川省食藥機構改革是將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原屬衛生廳管轄的食品藥品監管局、質檢部門的食品藥品監管處、工商部門的食品流通處、商務廳的酒類管理處、經信委的農產品管理處等整合為一個管理部門。目前這些部門已先后到位,下一步開始移交一些職能,包括許可證、設備檢測認定等。如果不移交,這些部門未來可能會面臨‘沒有飯吃’的局面,因為所有涉及食品藥品監管的職能都在食藥監局。”崔兆全說。
從一個部門過渡到另一個部門,在職能移交過程中,如何確保執法銜接的順利過渡,不至于造成市場監管失控,也是本次機構改革中的一個重要問題。
根據四川省政府出臺的《關于改革完善市(州)、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地方各級政府對本地區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全省各級農業(畜牧、水產)、衛生、食品藥品等監管部門要確保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無縫銜接;全省各級工商、質監、城管、公安等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部門,要形成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密切協作聯動機制。改革過渡期間,食品安全各環節的監管責任和藥品監管責任仍由原系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