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貴州省工商局獲悉,針對近日受到市場高度關注的“賴茅亂象”,該局在原有執法力度上再度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經營行為。但由于賴茅商標注冊之爭訴訟程序仍未終結,導致人人都可以使用賴茅商標,使執法監管陷入無據可依的尷尬境地。
貴州省工商局商標局局長陳紅美告訴記者,賴茅商標之爭是一場長達20余年的“馬拉松”。1982年《商標法》剛剛實施時,貴州茅臺酒廠和恒興酒廠就分別提出了商標注冊申請。1992年,貴州茅臺酒廠獲得商標使用權。2003年,深圳賴永初酒業經銷公司以“茅臺酒廠3年未使用該商標”為由要求國家商標總局撤銷“賴茅”注冊,同年“賴茅”注冊商標被撤銷。之后,貴州茅臺酒廠再度申請注冊。2007年,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核準茅臺酒廠注冊賴茅商標。但是,2012年賴世家及賴永初公司不服商評委裁定,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訴訟,中院維持原裁定。2013年賴世家公司再度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訴訟,目前尚無最后裁定。
貴州省工商局經濟檢查總隊總隊長姚肅分析道:北京高院目前還沒有最終裁定,就意味賴茅商標沒有確權。而商標未確權就意味著人人都可以使用該商標,不存在侵權,也無所謂真假。目前,可依據《廣告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標法》等法律對賴茅生產文章來源華夏酒報廠家、經銷商進行虛假宣傳、產品質量等方面的監管,而不能大范圍清理賴茅商標使用。直接一點說,就是只能查處廠家侵犯其他注冊商標所有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等行為,以及制售危害消費者健康的假酒行為。姚肅告訴記者,過去該局經常查處“傍茅臺”等名牌的賴茅小酒廠,但是目前還未接到消費者喝到嚴重危害健康的賴茅產品的投訴。姚肅說,一旦北京高院最終裁定結果出來,不論賴茅商標歸屬誰家,對于執法部門來說都具有了現實執法的最終依據,也就可以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清理執法,徹底規范賴茅商標使用,保護商標所用人權益,維護消費者權益。
貴州省工商局國酒茅臺分局局長高廣明告訴記者,針對部份廠商“傍名牌”、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行為,該局已經連續3年在全省開展“打擊制售假冒茅臺酒、貴州十大名酒、省名優酒和侵犯茅臺、貴州十大名酒、省名優酒知識產權專項整治”行動,有效維護了名優品牌合法權益,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業內人士分析指出,其實“賴茅亂象”的背后是利益之爭,誰注冊到了賴茅商標,就意味與茅臺酒產生了聯系,將為之帶來巨大的商業利益,這也是如今賴茅遍地開花的最根本原因。該業內人士不無擔憂地說,如今使用賴茅二字的白酒品牌多達千余種、廠家也多達三四百家,產品價格從30元到1000元不等,產品質量良莠不齊,廠家實力也大小不一,這就埋下了一些潛在隱患。一旦某個產品出現嚴重質量問題,危害到消費者權益,那么毀掉的將是整個貴州醬香白酒品牌,甚至是整個白酒產業。30年前山西朔州假酒案就導致整個中國白酒產業一蹶十年不振,這是一個血的歷史教訓。
據貴州省工商局市場處副處長楊建華介紹,由于白酒是貴州省支柱產業,一直以來省工商局都極其重視白酒市場監管工作。僅今年就在全省范圍集中開展了兩次白酒市場專項整治,重點對制假售假、虛假宣傳等違法經營行為和產品質量問題進行整治,共立案查處違法經營行為266件,查收各類違法經營白酒61171瓶,罰沒金額150余萬元。待“賴茅”商標確權后,將及時組織開展商標專項保護行動,開展酒類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繼續加大對酒類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經營假冒等違法行為,積極爭取組織全國性或區域性商標專項保護行動,維護貴州省名優白酒品牌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