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酒產品物流信息追溯管理要求》標準起草工作組第二次會議在山東煙臺召開,會議討論通過了《酒產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品物流信息追溯管理要求》標準初稿。
標準起草工作組通過走訪調研、網絡調查、問卷等形式對酒產品相關的生產企業、商貿企業、物流企業、行業組織、消費者進行了多方的需求信息采集,深入掌握了生產、流通到消費者各個環節對酒產品信息追溯的需求,為標準的起草制定奠定了基礎。
會議期間,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顧問、中國市場學會副會長丁俊發,全國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副主任戴定一,中國物流學會規劃與咨詢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斯家華,中國酒類流通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劉員,中國商業聯合會商品交易市場專業委員會常務副主任駱毓龍、呂津十以及萬信方達科技發展(北京)有限責任公司、茅臺、五糧液、瀘州老窖、古貝春、張裕、酒仙網等與會代表針對酒產品統一編碼、采集節點、采集內容、實施管理等標準起草要點進行討論并達成一致。依據該標準執行的酒類信息追溯產品(或系統),將采取由酒廠對酒產品進行附碼,物流環節、商貿環節無需再次附碼,直接使用統一規范的酒廠碼方法,消費者可通過手機掃碼識別真偽,同時還可以輕松查詢酒品生產物流各個環節的信息。
轉載此文章請注明文章來源《華夏酒報》。
要了解更全面酒業新聞,請訂閱《華夏酒報》,郵發代號23-189 全國郵局(所)均可訂閱。
編輯:王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