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近日決定建立糧食生產統計監測調查制度,分季開展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抽樣調查,監測糧食安全。
糧食生產統計監測調查內容為各地行政區域內所有耕地和非耕地上分季種植的糧食作物面積和產量。
根據浙江省政府的規定,浙江將對農戶的糧食生產情況,采用抽樣調查方法,即以各市、縣(市、區)為單位,在2006年第二次農業普查資料基礎上編制抽樣框,按科學方法抽取樣本調查區,并由聘請的調查員分季對樣本區地塊上的糧食作物種植情況進行調查;對非農戶農業生產單位的糧食生產情況,采用全數調查方法,由生產單位依法填報相關調查表。
浙江省政府指出,糧食生產統計監測調查實行“下管一級”的辦法,即省對各市、市對所轄各縣(市、區)進行統計監測調查。樣本區所在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充實和加強農業統計監測調查力量,配備數據處理設備,選聘樣本區調查員。各級統計部門要配備好專職人員,確保各季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數據準確。
據了解,浙江省各市糧食生產統計監測調查數據,將由省統計局統一審核和推算,經省級有關部門共同評估后報省政府審定。
浙江省是我國糧食的主銷區之一,近兩年來,浙江每年糧食播種面積穩定在2150萬畝左右,產糧約170億斤,而每年糧食需求約370億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