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農產品加工企業有效應對金融危機,近日吉林省出臺了《關于促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產品加工業平穩較快發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積極搭建融資平臺、加強對基地建設原料收儲政策扶持、支持科技創新型龍頭企業發展等方面的22條具體措施。
農產品加工業是吉林省支柱產業之一,在金融危機中,一些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受到一定沖擊,尤其是玉米加工企業面臨新的困難。資金短缺是制約涉農企業發展的一項瓶頸,積極搭建融資平臺是此次出臺的系列政策措施的重點。吉林省要求,涉農金融機構和信用擔保機構,每年要開展幾次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項目對接活動,緩解企業融資難題。同時,各涉農金融機構應擴大龍頭企業有效擔保物范圍,依法開展大型農用生產設備、林權、荒地使用權等抵押貸款和應收賬款、倉單、可轉讓股權、專利權、注冊商標專用權等質押貸款。各涉農金融機構對龍頭企業的貸款,可在規定范圍內適當下浮利率。對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為收儲原料而發生的流動資金貸款予以貼息。
針對玉米加工企業面臨的新困難,吉林省提出,對在生產經營中確有困難的玉米加工企業,可按稅法有關規定緩繳相關稅收。對從事玉米加工的農業產業化“30戶重點企業”新增固定資產項目投資,在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中予以適當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