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將被戴上“緊箍咒”。為配合《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送審稿)》近日也開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保健食品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另外,保健品也將實行召回制度。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透露,從8月起,食藥監管部門將對保健食品的研制、生產、流通、使用環節進行一次全面的整治和規范。
《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與普通食品相比,保健食品多了一道審批程序,說明書和產品必須經過事先審批才能投入生產。這道“審批”門檻要求,申報產品必須進行相關試驗,提交能夠證明其明確功效的數據。此外,國家還將建立保健食品召回制度。食藥監管部門根據保健食品安全性監測與評價結果,可以采取責令召回,暫停生產、銷售等措施,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