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10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近日修訂并印發了《農村物流服務體系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辦法規定,專項資金的支持范圍包括支持新建和改造農家店、農村綜合服務社,加快農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設,提升商品配送能力;支持大型連鎖超市、農產品流通企業與農產品專業合作社對接;支持農業生產資料連鎖經營,重點培育大型農業生產資料流通企業,加強農業生產資料現代倉儲物流設施建設;支持家電下鄉、汽車摩托車下鄉農村流通網絡升級改造等。
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式一是以獎代補。為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于能夠制定具體量化評價標準的項目,采取以獎代補方式予以支持。在項目實施后,根據規定的標準,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項目,安排獎勵資金。
二是貸款貼息。對于投資規模大、能夠獲取銀行貸款的項目采取貸款貼息方式予以支持。貼息資金根據實際到位銀行貸款、規定的利息率、貸款期限和實際支付的利息數計算。貼息年限一般不超過3年,年貼息率最高不超過當年國家規定的銀行貸款基準利率。
三是財政補助。對于盈利性弱、公益性強,難以量化評價,不適于以獎代補方式支持的項目采取補助方式予以支持。項目承擔單位自籌資金比例較高及地方財政給予支持的優先安排。
辦法同時對農村物流服務體系發展專項資金的審核、撥付和監督管理等做出了詳細規定。
編輯:施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