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酒時代:大品牌=公信力?
三到五年之前,是國產葡萄酒的時代,當時多數人只知道張裕、長城、王朝。
在我國傳統的葡萄酒消費市場上,銷售渠道以商超和餐飲為主,因為當時產品比較簡單,電視廣告的宣傳給大家留下了張裕、長城等比較可靠、性價比高的印象。
超市屬于自主購物渠道,一般去超市的是對價格敏感的家庭主婦,她們除了對產品的基本質量保證比較敏感外,其它的都不了解。由于中國人沒有喝葡萄酒的悠久傳統與濃厚氛圍,他們相信雖然自己不懂葡萄酒,但大牌大廠是靠譜的,憑著自己的感覺去買應該不會錯。另一方面,促銷員也不懂葡萄酒,只會搞類似今天“買一送一”等的促銷。
餐飲模式屬于“被消費”模式,具有排他性。比如我一年花100萬在俏江南的店里專賣我品牌的葡萄酒。所以,一般餐廳里面只有單一品牌的葡萄酒,而消費者就成了“被消費者”,只能消費餐廳提供的這幾種酒。
這是國產酒時代的情況。
進口酒時代:魚龍混雜降低公信力
而最近三到五年,隨著進口酒大舉進入中國市場,葡萄酒的消費模式已開始出現變革。
由于酒的種類繁多,對于某款酒的真實價值,不僅消費者搞不明白,超市里的促銷人員弄不明白,甚至連很多自己做酒的商家都搞不明白。即使有些人有一定的鑒別能力,也不可能做到每個國家的葡萄酒都認識。此時,消費者的自主消費能力就會大幅度下降。
餐飲模式可看作一個“買場”,是買斷終端的模式,消費者沒有辦法做到真正的自主選擇。在這種形勢下,整個社會就需要一種渠道,讓消費者得到真正的解釋、充分的推介和真實的體驗。這時,專賣店就應運而生。
專賣店里設有品鑒區,顧客進店后并不是自主消費,因為會有專業的銷售人員會與顧客進行溝通和交流,介紹葡萄酒的基本知識。
專賣店如雨后出筍紛紛出現的結果就是魚龍混雜,各大專賣店都會“王婆賣瓜,自賣自夸”,拼命介紹說自己店里產品好,這樣市場上就缺少一種公信力?! ?
真假葡萄酒大起底
有傳言說18塊錢可以買到拉菲,果真如此嗎?
其實,“進口酒”三個字含義很深,真的和假的差異很大,當前市面上的葡萄酒分為下面幾個等次:
1.真正的酒莊酒,由莊主在自己的土地上栽種葡萄,在自己莊園里釀造;
2.從別人的莊園里買回葡萄,在自己的莊園里灌裝。這與第一種很難鑒別,但也確實是在這個酒莊生產;
3.自己設計生產、貼國外酒莊標簽,但實質上國外酒莊只承擔灌裝,不承擔生產責任,這種是目前大量存在的;
4.將酒運出法國,在公海、保稅區等地方灌裝。由于是境外灌裝,同樣需要經過報關,在法律上仍然屬于進口,但經過長途運輸以后,酒性狀有可能已經發生變化;
5.原酒散酒運到國內后,在國內灌裝,酒的原材料的確屬于國外,但后期處理都在國內進行,這與進口酒就不是一回事兒了;
6.酒都是國內的,由國內的釀酒師調制成與進口酒差不多的味道,然后設計一個外文標貼上去,冒充進口酒,這種情況十分惡劣。
冒充進口酒又分為兩種:一種是全冒充,甚至連海關背標都是冒充的;另一種是背標洋碼,其實還是國產酒,但給人視覺上以進口酒的假象。在這樣的情況下,消費者就很冤。
商家功利性地希望自己多賺點錢這無可厚非,因為商業零售固然要層層加價,但是,不管怎么加價,都需要一個合適的價格標桿,不能過分。15元進口的酒,理論上賣到100元左右是合理的,因為其中含有關稅、運輸費用等成本及銷售每層中的加價,但是如果賣到500塊就有點亂來了。
由于進口酒市場的混亂,真正的好酒包括拉菲也形成了一種不正常的情況。比如拉菲的全球年產量是24萬瓶,中國海關報關數是5萬瓶,但是中國市場上統計的“拉菲”消費數量是一年200萬瓶。即使將全球所有拉菲都進口到中國,也只占到中國人喝掉的“拉菲”的八分之一,假酒的泛濫可想而知。假“拉菲”泛濫,直接導致拉菲的價格波動,被炒高后又跌下來,這都是因為缺乏一種公信機制導致的局面。
企業自身首先要自律,幫助經銷商和消費者認識行業,共同引導、推動行業朝健康的方向發展。
我認為,進口酒的公信力包含九大參數指標,缺一不可:
1.產區。
世界上的葡萄酒產區很多,但真正公認的領袖級產區并不多。如法國11個產區中,主要產區有8個,但只有波爾多、勃艮第、香檳三個領袖產區;美國納帕谷、西班牙里奧哈同樣是享譽世界的領袖級產區。
領袖級產區是好酒品質的保證。這些領袖級產區的形成,都有極佳的自然稟賦與悠久歷史做積淀。
2.葡萄品種。
世界上有數千種釀酒葡萄,這些葡萄又可分為一般適生品種、代表品種和領袖品種。
由于各產地、產區風土條件的差異,長期的自然選擇使葡萄品種與風土形成了很強的匹配性,某些葡萄品質在特定地區的表現尤其突出,比如波爾多右岸美樂、左岸赤霞珠、勃艮第黑比諾、西班牙坦普拉尼羅,都是當之無愧的當地代表性品種,甚至可以稱上領袖級葡萄品種。
3.酒莊知名度。
名莊擁有著強大的酒莊信譽、歷史文化底蘊等軟實力。尤其是舊世界酒莊嚴格遵循原產地標準,值得信賴。
列級酒莊的產生有深厚的歷史淵源。 1855年,波爾多左岸分等級評選了61個列級名莊,這些名莊都是葡萄酒品質的保證。
當然,由于歷史原因,波爾多地區有些名莊并不在列級酒莊名單中,比如里鵬酒莊就不在列級名單,但它提供比利時王室的御用酒,酒品上佳。
4.產品:是莊標還是貼標?
內行人都知道,莊標產品與貼標產品是有區別的。
只有那些被酒莊承認的產品才是品質的保證,才是一脈承的身份保證。莊標產品都顯示在官網上,酒莊主承認是自己的產品。而由中國人自己貼標的,則不屬于酒莊正規系列產品。
5獎狀和榮譽。
在葡萄酒世界中,有不少獎項、頭銜,讓消費者看得云里霧里。大家應充分認識獎譽的含金量和權威度,以免被某些注水獎譽所迷惑。
6.酒評家打分與非權威打分。
羅伯特·帕克、杰尼斯·羅賓遜或其他著名酒評家給予的高分,是葡萄酒品質的保證。因此,打分,尤其是知名的、權威的專家打分,成為公信力參數指標之一。
7.買手資質。
當前,進口酒買手魚龍混雜,甚至只懂五個英文單詞與三句法語的都在做進口酒。買手有資深買手和菜鳥買手之分,誠信水平及專業資質不同。這時,專業的“大”公司由于人才結構完整、采購流程嚴格、管理運作水平高,顯然更值得信賴。
8.經銷商資質。
目前銷售商主要有兩種經營業態:一是服務商,主要代理各產區、各酒莊的產品,具備結構完整的產品體系;二是產品商,可能只代理一個國家、一個酒莊的產品,產品結構較為單一。
這兩種業態差異和區別較大,但其本身無所謂好壞,都可發揮各自優勢,做強自身。但是不管哪種業態,在合作或買酒時必須參考他們自身的資質、誠信度和專業度。
9.加注形式。
酒類投資產品的信托運作記錄、交易拍賣記錄、倉儲運輸記錄,如名人收藏、加章等都是重要的考核標準。對于基金運作產品,加注形式(哪種基金運作)和加注級別(基金的級別)等同樣重要。
作為信托產品的酒,又怎樣樹立公信力呢?
我認為可以參考“4+1L模式”:L,指Leader領袖(級),包括領袖級產區、領袖級葡萄品種、領袖級酒莊(莊主5代以上)、領袖級酒評家打分,加上領袖級信托產品發行商(大型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