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著12位專家對寧夏回族自治區農墾局、銀川市15家規劃建設的葡萄酒莊進行評審,標志著我區為規范賀蘭山東麓葡萄產業發展、提高準入門檻,正式啟動了賀蘭山東麓葡萄長廊建設項目評審制度。
我區賀蘭山東麓葡萄酒生產企業到去年底已達38家,葡萄酒加工能力17.6萬噸。由于缺乏統一管理,沒有統一的準入標準,一些檔次低、工藝落后的酒莊已經影響和制約到賀蘭山東麓葡萄及葡萄酒產業的健康發展。為保護“賀蘭山東麓”品牌,杜絕規模小、檔次低、無特色、重復模仿的小企業進入產區,我區制定了《寧夏賀蘭山東麓百萬畝葡萄長廊建設項目評審辦法》,規范葡萄酒莊、酒廠等行業投資行為,防止盲目投資和低水平重復建設。
根據規定,葡萄酒莊、酒廠等建設項目必須由寧夏葡萄花卉產業發展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并提交自治區林業局研究同意后,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同時規定,新建和改擴建的葡萄酒生產項目應當符合賀蘭山東麓葡萄酒產區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法律、法規規定,符合產業政策和空間布局要求;葡萄生產及加工項目應建在環境功能符合食品加工要求的地方,葡萄基地周邊5公里范圍內嚴禁有石油、化工、建材、制藥、采礦等污染企業;新建和改擴建的葡萄酒莊年生產能力應不低于75千升,并擁有不低于200畝的釀酒葡萄種植基地,葡萄樹齡在2年以上,建設用地面積不超過基地總面積的5%;酒莊除擁有葡萄基地外,必須建設完整的葡萄酒釀造車間和酒窖;釀造、陳釀、灌裝和瓶儲等車間廠房必須在莊園中建設并進行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