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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鏈接】
11月26日晚上11時許,在惠州東江沙公園附近,一輛逆行的奔馳汽車撞上了一輛電動車,騎電動車的陶先生受傷倒地。奔馳車上下來一名酒氣熏天的男子,非但不道歉,還破口大罵,"你這窮人,還敢騎一輛破車來撞我"。民警查明,酒駕男子許茗雄是惠州市惠城區人大代表。許茗雄當時就被強制送到附近醫院抽血化驗酒精濃度,警方依法扣留了肇事車。
【預測題】
請談談你這個現象的看法。
【思路點撥】
考生在回答此類現象問題時,首先要分析現象出現的現實原因,然后根據"病因"探索治理的措施和辦法。
酒后駕車的嚴重危害盡人皆知,"酒駕入刑"得到了社會的廣泛支持。但是,還是有一些人懷有僥幸心理,或仰仗著自己具有所謂的特殊身份,試圖挑戰甚至超脫于酒后駕車的刑事處罰。
人大代表身份不是一種特權,人大代表肩負著神圣的責任與使命--代表人民說話、積極參政議政、為百姓謀福利。在新聞媒體曝光的諸多案例中,本例也不是個案。酒后違章肇事的區人大代表許茗雄更是大罵被撞者是窮人,
作為人大代表,理應帶頭遵法、守法,但該肇事者卻成為一個反面"榜樣"。他撞人之后并未停車緊急救援,非但不道歉,還破口大罵。分析這個案例可知,一方面,人大代表的身份給肇事者帶來的安全感,遠遠超出肇事之后產生的悔恨和恐懼。另一方面,權力在現實生活中實際存在的少約束、難約束,甚至無約束狀態,使得有些官員很難真正收斂其張狂行為。這一問題如果不能很好地解決,會引發社會公眾對公權力缺乏約束的擔心和憂慮。
"官員酒駕"已成酒駕治理中的盲區之一,此"盲區"的存在并不是因為人們沒有意識到,而是治理總處于疲軟狀態,收效甚微。如何建立長效的機制,需要繼續探索。
因此,面對"官員酒駕"事件,必須對肇事者依法嚴懲、以儆效尤,從而彰顯法治的嚴肅性。公職人員本應向民眾提供公共安全,公職人員酒駕則令公眾處于危險之境。公職人員酒駕不但違法,而且嚴重違背其職業倫理。所以,在交警嚴格執法之外,有關方面應該對公職人員酒駕實行"零容忍",必須對其進行嚴格處罰。善治,必須從治官開始。
編輯: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