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檳可以說是國人認知最廣的舶來洋酒,但是,它無疑也是被誤解最多的。當年人們習慣將起泡酒統稱為“香檳”,其實這只是個善意的誤會。香檳僅僅是指來自法國香檳產區生產的起泡酒。盡管起泡酒不是香檳地區的專利,可是“香檳”卻是香檳地區起泡酒的招牌,僅此一處,仿冒必究。
為了打擊仿冒,1941年法國成立的香檳專業委員會,專門致力于維護香檳產區的聲譽。歷來冒充香檳美名的不法者都得到制止和制裁。甚至瑞士有個與香檳同名的小城,所出產的起泡酒都不能以香檳來命名。香檳一詞仿佛成為了燙手的山芋,好吃卻不敢輕易去仿制。
香檳將自己包裹的如此嚴實,甚至到無懈可擊的地步。但是,這卻毫不影響香檳的美譽。能做到這點真是實屬不易,香檳的自我保護卻不帶絲毫的自閉,并不像溫室中花朵那樣因過于保護而錯過外界的絢麗多彩。我想,這也是自愛的一種表現吧。
直到17世紀,香檳產區一直默默無聞。因為天氣太冷,晝夜溫差不大,所以葡萄生長中積累的糖分偏少,以至于釀出的酒單薄且酒精度低,品質自然不敢恭維。
1668年身為修道士的唐·貝里依立志改變這一現狀。他發現未完全發酵的葡萄酒裝瓶后會產生氣泡,于是經過多次研究,釀造出了品質穩定的起泡酒,從此,香檳地區的歷史被改變了。我想,如果沒有當年唐·貝里依的努力,也就不會有今天香檳的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