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山西省食藥監局公布今年第3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共涉及10大品類、253個批次。其中,6批次產品因含量低于標示值、檢出違規添加物等原因,而被通報批評。
本期公布的253批次監督抽檢結果,涉及酒類、糧食及糧食制品、肉及肉制品、水果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食用油、蛋及蛋制品、乳制品、罐頭和飲料等10大類。其中,合格247批次,不合格6批次。
這6個不合格批次產品具體為:酒類3批次:山西永輝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中國·山西杏鄉世家釀酒有限公司生產的原漿酒(清香型白酒)、山西杏花樹汾溪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甲等原漿酒(清香型白酒)中酒精度低于標簽明示值;呂梁市玉東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蘭花瓷酒(清香型白酒)中檢出環已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
糧食及糧食制品2批次:呂梁市東裕農副產品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兩個批次土豆粉條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超標。
肉及肉制品1批次:夏縣秦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鹵豬頭,該樣品不符合罐頭食品商業無菌要求。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省食藥監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問題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并對相關企業立案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監管人員提醒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31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