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30多歲的劉某和朋友合做酒水生意,今年,他們通過朋友介紹,跟泗洪的宋某做了4萬多元的白酒生意,每次都是貨到付完全款。8日,在電話中,他們跟宋某又訂了300箱白酒,每箱價格160元。10日中午11時許,劉某接到宋某的電話,告知貨車已經拉來了400箱白酒,讓劉某備足酒款。當天下午5時許,劉某跟朋友在高郵外環路南郊路段見到了宋某。由于貨車卸下白酒需要時間,雙方談好了付款方式,先由劉某付16000元,剩余款11日全部結清。
接著,貨車開到了劉某的指定地點卸貨,宋某拿走1萬多元錢款,先行離開。此時,劉某叫來了幾位搬運工卸貨。可是,令劉某沒有想到的是,貨車上400多箱白酒,只有13箱里有酒,別的全是空紙箱。發現問題后,劉某急問司機情況,可司機始終稱自己不知道這個情況。劉某打電話給宋某,可他的電話已經打不通了。劉某撥打了110報警,貨車司機也被暫時“扣押”。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