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專賣店門口擺出“招牌”稱,“關于前幾天我專賣店售假謠言梅江區(qū)公安分局已經受理。我們承諾國酒茅臺專賣店所有售出商品均是正品”,“目前專賣店所有售出商品不受理退換”,“顧客如對自己購買的產品持懷疑可向警方報案處理”,還可以到廣州市某路鑒定處理。
梅州市食監(jiān)局和警方相關人員認為,3月27日查獲了一大批假酒和制假工具,窩點在芹洋半島,屬該專賣店倉庫,但涉制假的地點不同,所以該專賣店目前仍可營業(yè)。至于該店所稱的謠言警方沒有接到報警。
至于“專賣店”是否應被查封,梅州市食監(jiān)局認為需待刑事查清。
4月19日,記者致電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辦,對方稱:“3月27日在梅州查出的假茅臺案,我們已留意到了報道。至于專賣店如果涉嫌售假要取消其專賣資格,必須等最終結果出來再作決定。”
從參與執(zhí)法人員處獲悉,3月27日查獲的假茅臺初步估值已超過120萬元,涉案特別重大。
警方再次認定案發(fā)后“國酒茅臺唯一的專賣店”實際經營人羅文某已被依法刑拘,至于被查獲的制假窩點與茅臺專賣店是否有直接關聯,須待案件最終認定。
據梅州市食監(jiān)局辦公室負責人透露,目前該案警方正在抓緊偵辦中,不久將會有結論,將及時公之于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