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全區13類147批次食品進行監督抽檢,發現不合格食品14批次,為此要求相關地(州、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依法查處,并責令生產經營企業采取措施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督促企業查找問題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不合格酒類產品名單:
1.新疆亞泰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地址和靜縣二十三團)
抽檢樣品:巴州老窖青翠十年酒
商標:綠寶;酒精度檢驗42.2%vol,標準值50±1.0%vol;
抽檢樣品:綠寶淡雅酒
商標:綠寶;酒精度檢驗42.0%vol,標準值50±1.0%vol;
2.巴州玖鄉酒廠(地址蘭干鄉)
抽檢樣品:玖鄉汗王府酒
商標:玖鄉;酒精度檢驗45.9%vol,標準值52.0±1.0%vol;
抽檢樣品:玖鄉香醇酒
商標:玖鄉;酒精度檢驗46.0%vol,標準值50.0±1.0%vol;
3.巴州金泉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地址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
抽檢樣品:巴州泥窖酒
商標:金泉;酒精度檢驗41.3%vol,標準值52.0±1.0%v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