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的“食品安全衛士”、“中國環保第一人”董金獅涉嫌敲詐勒索案終于塵埃落定。4月27日,江蘇常州市鐘樓區法院一審判決董金獅敲詐勒索罪罪名成立,涉案金額約為650萬元,判決董金獅有期徒刑14年。
中國一次性發泡餐具先禁止后解禁的政策,成為董金獅之流敲詐勒索企業的“契機”。伴隨著一次性發泡餐具的浮浮沉沉,是董金獅“聲名鵲起”、大肆斂財而至鋃鐺入獄的過程。現在,董及其團伙的罪刑雖已明確,但一次性發泡餐盒的未來還未明朗。一位包裝行業專家直言,董金獅十多年的“攪和”,讓中國發泡餐盒的發展至少落后國外15年。
事實上,不僅是一次性發泡餐具,早在2012年的酒業塑化劑事件中,董金獅也曾大放厥詞,以至于在輿論中對中國白酒產業發展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請看《華夏酒報》在塑化劑事件中針對董金獅等“大炮”專家的報道:
看看那些“大炮”專家們
近日,《華夏酒報》編輯部收到了一封署名為“不吐不快”的讀者來信,信中對近期酒業不斷遭遇的風波表達了自己的看法。在這位讀者看來,這些所謂的風波其實是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在對酒業進行新一輪的“利益搏殺”。
讀者“不吐不快”認為,“在21世紀網爆料‘塑化劑事件’后,消息被迅速引爆。在極短時間內,數千家網站幾乎同時轉載。與此同時,在股吧、貼吧、大型論壇、微博也鋪天蓋地地發布相關信息。事后分析看來,若不是某一利益機構的精心布局,絕不可能形成如此閃電般的傳播速度。”
“不吐不快”也在來信中對21世紀網“做新聞”的痕跡進行了一一揭露。最后,“不吐不快”痛心疾首地指出,一個本來應該在關鍵時期勇敢站出來為行業“鼓與呼”的群體——一些所謂的行業“專家”們卻在沒有弄清事實真相的前提下,就大放厥詞,“肆意放炮”以謀求”吸引眼球“。
誰在“信口開河”?
在“塑化劑事件”發酵期間,最為活躍的”專家“就是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董金獅。
時任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夏心國在接受央視采訪時曾表示,酒鬼酒產品產生塑化劑的三大“元兇”——分別為包裝線上的小塑料管、塑料酒瓶塞以及曾臨時使用的塑料輸酒管。
而董金獅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反駁說,“一根管子不可能導致那么多酒內都含有塑化劑。”
董金獅堅持認為,從技術的角度講,加入塑化劑到白酒里,確實能改變白酒的黏稠度,就是所謂的掛杯效果會比較好。董金獅在接受《時代周報》采訪時說,在白酒的評比過程中,香味、掛杯效果等都是評比的重要因素,這會迫使一些酒企人為地添加包括塑化劑在內能夠滿足這些指標的一些化學物質,使一些白酒聞起來更香,掛杯效果更好。這種狀況多在年份酒中出現。
而這之前,這位頗為“資深”的“董專家”在接受另一家媒體采訪時卻表示,白酒塑化劑有可能是瓶蓋橡膠墊惹的禍。可見,對于事實的真相,“董專家”的觀點也是“前后不一”。
在董金獅“塑化劑的確可以增加酒的粘稠度,鎖住酒的香味”言論經媒體傳播后,微博上對其是一片聲討之聲。
網友“酒神若寒”在其個人微博稱董金獅“別再惡心專家兩個字了”,廣東省酒類行業協會秘書長彭洪在其實名注冊的微博“彭洪酒語”中也直言“其沒有資質說話”。
就在此前,一個由多家媒體組成的“食品快消媒體圈QQ群”內,《京華時報》一名記者表示,“或許董金獅說道食品的一些包裝有點道理,但是總不能這樣就以為自己是全能‘磚家’了吧。”在《京華時報》記者看來,這位所謂的“專家”,甭管自己懂不懂,都敢“放話”。
在QQ群的群聊討論中,多數媒體記者認為董金獅“忽悠”的成分較大,“想出名、搏出位”的意愿比較強烈,有必要封殺他。
而其“不懂裝懂”還表現在其懷疑酒企業會人為添加塑化劑來增加高檔酒的“掛杯”效果。真正的專家是以推動行業發展為己任、以事實為依據、推廣普及專業知識。湖北大學輕工學部食品與制藥工程學院副教授汪超認為,現代生活中的塑化劑無處不在,例如食物包裝、食物保鮮膜等等,沒人能徹底遠離添加過塑化劑的塑料制品。
汪超認為,“塑化劑并不能改變白酒的性能和品質。作為知名上市公司的酒企,頂著巨大的風險,在生產過程中添加國家明令禁止在食品飲料和酒水生產領域使用的工業添加劑,完全沒有必要。”
對于高檔酒中塑化劑含量較高的原因,汪超的解釋是,陳釀酒需要貯存的時間更長,有利于酒的老化和陳化。在貯存過程中,蒸發后的乙醇分子會依附在封缸的塑料膜上溶出塑化劑,在使用塑料管運輸遷移酒的過程中也會發生溶出。塑化劑“遷移”跟溫度和時間因素成正比,溫度越高、時間越久,“遷移”的塑化劑就越多。
除了董金獅之外,號稱“白酒營銷專家”的鐵犁(其曾在行業媒體供過職,現在自己做酒行業咨詢服務工作)也是一支“大喇叭”。
對于白酒行業之前的“勾兌門”事件,鐵犁就說:“古井貢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他在接受《時代周報》采訪時更是敢說“100%的純糧釀造,沒有一個白酒廠敢這么說。20塊錢左右的白酒,用食用酒精勾兌的可能性是99%。我估計去年全國的白酒產量在550萬噸左右,而純糧發酵的白酒可能在200萬噸左右,肯定不會超過一半。”
不知道鐵犁“專家”上述觀點的論證和論據何在?因為,國家統計局公布數據顯示,2011年,我國生產白酒(折65度,商品量)產量達1025.6萬千升(遠高于鐵犁估計的550萬噸),同比增長30.70%。
實為自身牟利?
其實早在今年8月,董金獅曾因為“方便面桶、奶茶杯等外層包裝的熒光性物質超標,可能遷移至食品中影響消費者健康”等言論受到了打假衛士方舟子的質疑。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的性質和背景開始受到質疑,該協會在中國香港注冊,主要負責人僅為董金獅一人,這些都是“維權斗士”方舟子口中的“野雞機構”特征。
方舟子稱:“這些都符合野雞機構的特征,是利用在中國香港注冊機構名稱可以隨意起之便到中國內地唬人的。如果是真正的國際協會,其成員必然是國際化的,面向世界各國,而不會只在中國活動。”
對于協會只有他一人的質疑,董金獅表示,這是因為他在業內影響力已經足夠擔負該協會的日常工作。但事實是,董金獅原屬于中國塑料加工工業協會塑料再生利用專業委員會副會長,后來被中國塑料加工工業協會撤銷職務。
2010年,因為泡沫餐盒的污染問題而“有名”的董金獅就曾經被媒體質疑“以打假為名,行盈利之實”。
《南方周末》曾刊登文章說,董金獅同時任北京凱發環保技術咨詢中心的主任,該中心為會員提供政策業務咨詢,每月收取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咨詢費。
而董金獅也向媒體坦言,他的做法就是“以幫為主,以打為輔,連幫帶打,打幫結合”。此外,董金獅表示,“為江蘇浙江那邊企業提供服務也很正常。之前我舉報過他們,后來都成朋友了。”
而對于別人的質疑,董金獅的回應是“我賺錢比他們容易,他們就是眼紅我”。
由此可見,這些所謂“專家”的目的不是為了讓食品行業更加安全,讓酒類行業更加規范,一味兒在搬弄是非,趁機為自己謀利。
這就是所謂的“專家”。一面,針對“熱點事件”大放厥詞,將自己塑造成正義的化身,文明的使者;另一面,頭戴“正義”的光環,手持鑲著金邊的“飯碗”,里面盛滿銅臭。
還有業內人士向《華夏酒報》記者指出,某些機構任意發布食品安全信息,其背后隱約存在著某些利益團體的博弈,聯想到近期酒行業諸多做空事件,其幕后也都明顯有機構操作的痕跡。顯然,這些機構并非單一的組織,其有媒體平臺放出新聞線索,有網絡水軍為其推波助瀾,讓新聞事件快速發酵,也有一些“專家”在忙活著“煽風點火”,給企業下套。
更加可怕的是,此舉正在演繹成為一些企業或機構為追求自身利益、打擊競爭對手或迫使目標企業就范所使用的手段。
做“專家”還是做“磚家”?
今年10月,意大利地區法院將6名專家和1名前政府官員判處6年監禁,罪名是“過失殺人”。法院認為,他們在2009年4月6日發生的一場6.3級大地震前做了錯誤預測,并建議人們“只管放心地在家喝酒”。而這場地震中,有309人死亡。
這個案例或許會給國內那些正在“滿嘴跑火車”的所謂“專家”們以警示。也許,只有當你意識到要為自己所說過的話負責并且承擔因之產生的后果時,“專家”們才會“以事實為準繩”了。
一個尷尬的現狀是,目前“專家”的身份有時候在國內并非專業和權威的代表。恰恰相反,因為在一些問題上的不當表述,讓這個群體獲得了“磚家”的稱呼,其“專家”身份包含的權威和公信力被消解得七零八落。
《中國青年報》曾做過一項調查顯示:39.5%的人認為專家言論只是一家之言;31.9%的人覺得專家言論需要根據情況判斷辨別;20.4%的人認為專家言論根本不值得相信;僅有6.5%的人認為“專家是社會權威,值得信賴。
不得不說,缺乏社會責任感、為利益群體代言,一些“偽專家”的存在和不當行為,確實為這個群體抹了黑,敗壞了專家的名聲。而一些媒體在報道上,因為片面強調“抓眼球語言”、“雷人雷語”,也客觀成就了部分“專家”出名逐利的愿望。
自然地,某些專家在金錢誘惑下異化為利欲熏心、助紂為虐的幫兇,在食品安全等負面事件的黑色利益鏈中充當另外一只“黑手”,干著不光彩的事。
傳播學里有一個“塔西佗陷阱”理論,通俗解釋就是公眾對傳播的真實信息依舊是質疑的態度,前段時間,有報道說“中國進入了全民懷疑時代”,這也是“塔西佗陷阱”的延伸,而這也是對專家話語權的質疑。
顯然,中國的專家隊伍需要一定的規則來進行規范,話語權是一種重要的精神資源,它能左右公眾對未知事物的判斷和認知,而專家與話語資源的關系至深,也更應該懂得維持話語權的獨立性、批評性、公正性。
“聞道有先后,術業有專攻”,酒行業也應該組建自己的專家團隊(涉及技術、管理、營銷和收藏等多方面)和力量,獨立于企業之外的一個機構,他的作用在于,當某些關乎行業的產品、管理、營銷等方面出現問題時,或者某一家企業的問題被上升至行業共性問題時,這個客觀、獨立的第三方專家力量可以發布自己的聲音。
專家的職責何在?
專家,指具備專業技能,并依賴此類技能為生的職業人士。在我們的認知中,此類“專業技能”須符合科學原理,通常需經過長時間的學習及訓練,并有可經考試獲得的“認證書”,擁有自我約束行為的職業操守及可量化的專業標準。
專家的職責是什么?
顯然,行業性專家要以所學的知識和技能為整個行業的向前發展服務,具體到酒類行業內,技術類專家要積極在酒類的生產領域內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解決行業內的共性難題,比如年份酒的辨別和標準確立;營銷類專家則要不斷探索新型的營銷模式,使得酒類企業的運營模式更加簡潔高效……
當行業出現問題的時候,也正是專家應該勇敢站出來的時候。因為,這時候你的話語權最大、最令公眾信服。此時,專家必須要有站出來的準備,要有效應對措施才行,而不是簡單站出來說一些無關痛癢、毫無意義的空話和套話,更不能為了謀求個人或小團體的利益而歪曲事實“亂放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