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湖南省湘潭市工商局競爭執法分局相關負責人說,《酒類流通隨附單》就是酒類商品的“身份證”,可以直觀獲得產地、質量標準和酒精度等信息,讓消費者第一時間確認酒品真假。
白酒經銷商蔣梅(化名)代理的某品牌二兩裝白酒在本地較為暢銷。最近,她向市場供貨時,意外發現有商店銷售自己代理的品牌白酒,根本不是自己供的貨。
通過多日查訪,蔣梅才得知了當中的原因:有人以明顯低于市場進貨的價格,偷偷向商店供貨,且無法提供《酒類流通隨附單》和相關進貨憑證等。
5月24日11時許,當一名男子再次向雨湖區一家商店供貨時,被蔣梅當場識破。
隨后,她向公安和工商部門投訴舉報。
因男子無法提供酒類流通隨附單等資料,執法人員依法對存在“問題”的上百件白酒予以扣押。經過廠家現場鑒定,這些白酒屬于假冒品牌白酒,涉案價值約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