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家住寶雞市千陽縣城的李師傅,在一商店買了一箱啤酒,生產日期是今年1月7日。他回家喝了7瓶后發現,5個瓶蓋上都寫著“再來一瓶”的字樣,于是便要求商家兌獎,但商家卻以該活動已于去年12月31日截止而拒絕兌獎,李師傅便給千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打電話投訴。執法人員得知后,立即前往該商店了解情況。他們隨即打開一瓶生產日期為今年1月7日生產的啤酒,并查看瓶蓋,其顯示的兌獎活動截止日期確實為去年12月31日。執法人員了解到,像這樣的啤酒,經銷商已售出279箱,剩余2021箱。最終,執法人員以虛假宣傳對經銷商作出了罰款1萬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