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湖北省食藥監省局開展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針對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產制品6類食品403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98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其中酒類不合格3批次。
酒類不合格信息:
1. 襄陽華谷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襄錦白酒(苞谷酒)(生產日期/批號2015/05/09)檢出酒精度不達標。
2. 襄陽眾森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浩然牌苞谷酒(生產日期/批號2015/12/08)檢出酒精度不達標。
3. 棗陽市威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園林牌園林山葡萄酒(生產日期/批號2013/09/27)檢出不得使用的甜蜜素。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已要求相關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及時查找問題原因、排查風險因素,并對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