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該加工點所用玻璃瓶為回收的“青島啤酒”包裝瓶,使用的標貼與正宗“青島啤酒”十分相似,不過細看在標貼下沿細小字體標注的生產廠家卻為“青島山水島酒業有限公司”。工商人員隨即聯系了“青島”商標持有人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對上述啤酒進行鑒定,確定其為侵犯青島啤酒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目前,商丘市工商局睢陽分局對該批啤酒依法進行查處沒收,防止流向市場。
同時,工商人員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啤酒時一定要仔細查看啤酒瓶的外包裝及品牌名稱,避免上當受騙。同時,該局將繼續對轄區啤酒市場開展清查行動,為消費者營造一個良好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