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求助
8月15日,李先生來鄭東分局案件偵辦大隊報案稱,自己在鄭東新區正光北街與農業南路交叉口經營某特色菜館,最近發現客人自帶的茅臺酒和店里倉庫的茅臺酒均被調包,價值在6.5萬元左右。
發現調包
據李先生介紹,今年4月上旬,其經營的飯店有客人投訴,稱店里銷售的茅臺酒有假酒的情況,客人自帶的酒水也被調包。
8月5日20時,客人來到該飯店就餐,因之前就餐時發覺自帶的茅臺酒味不對,就在當天自帶的酒瓶上做了標記。吃飯時,該客人再次發現飲用的酒味不對,也找不到自己在酒瓶上做的標記,在包間翻找后,結果在備餐柜里發現一瓶有自己標記的酒。客人找到飯店的前廳經理理論并要求賠償,該飯店對客人進行了免單消費的處理。
事后,李先生曾向飯店的服務員了解情況,但包間服務員耿某否認換酒。
8月8日晚,正值飯店的就餐高峰,李先生發現店員耿某、王某經常出入其他客人的房間。當晚22時,李先生下班回家路過鄭東新區熊兒河路與農業南路交叉口,發現服務員王某、耿某正在和一名男子交易茅臺酒。李先生隨后在兩名服務員停放在路邊的電動車旁等她們回來。10分鐘后,兩名服務員回來騎電動車,經過李先生的詢問,兩人承認自己拿假酒換了客人的真茅臺酒,并將客人的茅臺酒以每瓶400多元的價格賣給了他人,店里一樓服務員趙某也存在同樣的情況。
8月12日12時40分許,李先生通過視頻監控發現店員趙某伙同她的男友劉某正在調換店內客人自帶的茅臺酒。李先生在核實情況時,趙某和劉某趁其不備逃跑。隨后,李先生開始對倉庫進行檢查,發現打開口的整箱茅臺酒和客人預存的茅臺酒全都被暗中調換了。
警方調查
通過調查走訪,偵查員認為此案并非簡單的盜竊案件,其可能隱藏更為嚴重的犯罪行為。東區分局成立專案組,經過緊張復雜的調查,8月30日、31日,民警將涉案的21名嫌疑人成功抓獲。
據趙某供述,自2015年8月網上應聘到該飯店工作以來,自己在一樓做前臺接待,同時負責管理店內放酒的倉庫。
2016年6月,趙某發現店內同事耿某用假(茅臺)酒換客人的真酒,然后把換來的酒拿去賣錢。為了幫助男友掙錢結婚,趙某在男友劉某的“指導”下,用同樣方式偷換飯店倉庫內的真酒。
據趙某供述,最近兩月內,自己一共偷換了36瓶真酒。
自產自銷
民警調查發現,在轄區某茶館做主管的李某也存在以假(酒)換真的情況。因李某無法辨別茅臺酒的真假,陳某自行當起了“鑒定專家”,遇到“業務”的時候,兩人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進行甄別。據陳某介紹,自己用“茅臺王子+醬門酒”勾兌出飛天茅臺,客人品出的酒味與真酒并無兩樣,收來的真酒全都賣給了百榮批發市場。
同在某飯店工作的王某介紹,2016年5月,在出售收集的茅臺酒瓶蓋時認識了董某,董某自稱可以提供假酒用來偷換客人的真酒,偷換來的真酒以每瓶450元的價格回收。在董某的“指點”下,王某事先將其提供的假酒帶進房間,待客人的真酒拿來后,趁其不備在操作間內進行調換,下班后將換來的真酒帶出飯店在附近與董某進行交易。
據董某供述,自己灌裝一瓶假酒的成本為200元。2011年曾經營煙酒店,但效益欠佳。后自購了包裝機,將買來的茅臺王子酒灌裝在收購來的飛天茅臺酒瓶內。為了擴大業務量,其印制了大量名片分發給各高檔飯店的服務員。通過傳授調包方法,其將收來的真酒以每瓶800元左右的價格倒賣給熟識的煙酒店。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