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在安徽省公安廳的統一指揮下,碭山縣民警通過先期近六個月的艱苦偵查,2015年9月9日下午,已經掌握了充分證據的100余名警力對涉案的制假窩點、倉庫、運輸車輛、銷售門面店進行全面布控,并將12名團伙成員悉數抓獲歸案,同時繳獲假冒古井、宣酒、種子、口子等品牌白酒3萬余瓶,假酒商標、包材15萬余件(套),散裝劣質白酒8.5噸,作案車輛6臺,查封、查扣一批用于作案的包裝機、打碼機、灌裝機等制假設備。
經審理查明,2013年以來,該犯罪團伙以家族成員為主和“家庭作坊”模式,先后從江蘇、山東、河南等地購買假冒品牌酒商標和包材,在碭山縣設立多處生產、加工窩點,違法生產口子、宣酒、種子、古井、北京二鍋頭等品牌系列白酒,銷往安徽、江蘇、山東、河南等周邊市縣,涉案價值數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