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園城管的執法人員介紹,當天沿街商鋪幾乎每家門口都掛著紅燈籠,而且這些紅燈籠上全部印著某品牌酒的宣傳標語。“明明昨晚上這條路還是像往常一樣干凈、整潔,沒想到一夜之間就變成了滿街的燈籠廣告?”執法人員隨即詢問沿街店鋪,一些店鋪的店主表示,不知道是誰掛的燈籠,也不知道什么時間掛的,覺得對自家生意沒什么影響,就沒在意。
隨后執法人員依據燈籠上留下的信息,找到了設置這些燈籠的負責人張某,張某承認這些燈籠是其設置的,并沒有辦理手續。執法人員指出,隨意設置燈籠的行為違反了《南京市市容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相關的法律法規,并要求張某將其設置的燈籠全部拆除,否則將按照《南京市市容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十一款的規定對其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當天中午在執法人員的幫助下,楊南中路的燈籠已經全部拆除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