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明,2014年起,王某和遲某開始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品牌白酒,他們以每公斤4元或8元的價格購進低檔劣質白酒及假冒注冊商標和包裝材料,在遲某老家的生產窩點內灌裝假冒偽劣品牌白酒,然后運輸到淮南等地以每箱低于品牌白酒市場價數十元的價格大肆銷售,不到兩年的時間銷售金額便有105萬余元。6月2日,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遲某,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的丁某被刑事拘留。
民警根據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銀行流水查詢,發現遲某妻子竇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在固定證據后,警方將竇某列為網上在逃人員。9月2日,潛逃3個月的竇某被民警追蹤抓獲。10月8日,經檢察機關批準逮捕的涉案四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