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涉案的超市位于阜陽市潁州區潁西辦事處機場路,執法人員接到舉報后來到該超市檢查。在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該經營場所內所擺放的包裝食品有:祥和種子酒14箱,標價120元一箱,外包裝標有安徽省金種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特貢種子酒10箱,標價160元一箱,外包裝標有安徽省金種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執法人員發現,上述白酒外包裝和內包裝生產日期均被人為刮涂,成為無生產日期白酒,總貨值金額3280元。
面對詢問,超市老板劉某卻含糊其辭,不愿意正面回答執法人員的問題。經調查,這家超市成立于2013年,經營范圍主要為卷煙、百貨零售,但未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經營的白酒從何處進的貨?超市老板劉某回答道,是直接送貨來的。“沒有發票,我也不認識送貨的是誰,現在也沒有對方的聯系方式了。”
根據超市經營預包裝食品未標明生產日期的違法行為,日前,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對該超市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收銷毀當事人未標明生產日期的“祥和種子酒”14箱,“特貢種子酒”10箱;罰款人民幣5000元。記者從阜陽市潁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得知此案已經審結。上述白酒已全部沒收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