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綏化市現有白酒小作坊近200家,糖化飼料廠10余家,主要以玉米、高粱為原料,采取固態發酵生產白酒,90%以上分布在農村,全部為無證生產。由于白酒小作坊自身質量安全控制能力較差,出現質量問題很難溯源,加之,白酒生產受產業政策限制,綏化市一直未將小酒坊生產的白酒納入小作坊生產核準目錄范圍,只能單純地不允許小作坊生產白酒,但取締難度很大,根本無法全部取締。為徹底解決這一難題,市食藥監局以管放結合為主要原則,經向市政府請示,將小作坊生產的白酒納入小作坊生產食品品種目錄,制定了白酒小作坊核準標準,準許符合條件的白酒小作坊生產,取締條件差的白酒小作坊,這樣按客觀實際進行區別對待的工作方式,既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規律,有利于白酒產業的發展,又便于市場監管,消除散裝白酒安全隱患,從而可有效保證白酒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