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監督抽檢的食品包括茶葉及相關制品、糧食加工品、其他食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糖、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酒類、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保健食品19大類1231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197批次,不合格樣品34批次。其中酒類不合格4批次。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已要求黃岡、襄陽、孝感、隨州、十堰、宜昌、武漢、荊門等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及時查找問題原因、排查風險因素,并對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