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檢目的
通過實施食品安全抽檢計劃,以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為抓手,以發現食品安全問題為導向,及時發現苗頭性、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風險和問題。實現監督抽檢與信息公開、核查處置聯動,倒逼生產經營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保障食品安全,促進食品產業有序健康發展。
抽檢原則
堅持靶向性原則
以“三重一大”,即重點區域、重點品種、重點項目和大型企業為核心目標,各級靶向重點各有側重。特別是要加大對農獸藥殘留、重金屬及環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問題和與人民群眾緊密相關的餐飲食品的抽檢力度和頻次。
堅持覆蓋原則
在突出靶向性抽檢原則的基礎上,點面兼顧,逐步實現區域、企業、品種、項目、環節及業態的覆蓋。從區域方面,要覆蓋城市、農村、城鄉結合部等不同區域;從企業方面,要覆蓋在產獲證食品生產企業;從項目方面,要覆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規定的主要安全性項目;從食品品種方面,要覆蓋糧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酒類、豆制品等33個大類、132個品種、203個食品細類;從生產經營業態方面,要覆蓋生產加工、流通、餐飲、網絡銷售、進口食品等不同業態。
堅持計劃性抽檢與專項抽檢相結合原則
在計劃性抽檢的基礎上,根據日常檢查情況和既往抽檢情況,及時有效組織開展專項抽檢工作。重點突出以下內容:一是社會反映問題較為突出的食品及項目;二是節令性食品及可能存在季節性食品安全問題的食品;三是突發性食品安全問題等需要開展專項抽檢的食品。
堅持抽檢效能與質量并重原則
總局對省級局,省級局對市、縣級局逐級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工作。一是以上級指導、督促、督查考核為導向,通過對品種和項目的區間性覆蓋抽檢,對地方抽檢工作質量進行評價;二是通過對重點區域、重點品種和重點項目的抽檢,對地方監管部門專項整治工作的效果進行評價;三是組織研究如何利用抽檢結果作為評價各地食品安全狀況的依據。通過評價性抽檢進一步提升抽檢工作效能和質量。
抽檢任務
2017年食品安全抽檢計劃涵蓋33大類食品、132個食品品種、203個食品細類,共抽檢127.59萬批次。
抽檢要求
加強組織領導
加強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認真制定本級抽檢計劃和實施方案,完善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責任,狠抓任務落實,有力有序推進工作。各省級局應于2017年1月20日前將省級食品抽檢計劃和實施方案報送至總局。
嚴格工作管理
加強對抽樣人員和承檢機構的管理。一是應根據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定要求確定抽樣單位和承檢機構;二是積極支持配合承檢機構開展工作,在樣品采集、運輸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幫助;三是要求抽樣人員和承檢機構在抽檢工作中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抽檢實施細則(2017年版)》(另行印發)等規定執行。
按時報送數據
抽檢數據均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限和規范要求進行報送。總局本級、轉移支付任務及省級局匹配任務抽檢數據應報送至“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信息系統”。市、縣級局食用農產品抽檢數據應報送至“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信息系統”食用農產品直報模塊。
各承檢機構發現不合格樣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質或其他可能存在較高或急性健康風險的,應當在確認檢驗結果后24小時之內報告。
依法核查處置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應根據總局相關規定,及時啟動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的核查處置,并將核查處置情況及時填報“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信息系統”。收到不合格樣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質或其他可能存在較高或急性健康風險的報告后,應在24小時內啟動核查處置程序。
核查處置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要及時移送移交。總局本級抽檢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要逐批次按時限報送書面報告,轉移地方任務要按月報送統計報表。
及時公布信息
按照總局要求每周公布本行政區域抽檢信息。公布內容包括產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產品信息。其中,產品合格信息主要包括標稱生產企業名稱、地址,被抽樣單位名稱及所在省份與產品名稱、規格、生產日期/批號等,并需注明該產品合格信息僅指本次抽檢標稱的生產企業相關產品的生產日期/批號和所檢項目,不合格產品信息主要包括標稱生產企業名稱與地址、商標、產品名稱、生產日期或批號、規格型號、被抽樣單位名稱與地址、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檢驗機構和檢驗項目等,同時可以根據需要組織專家進行風險解讀。
省級局要每月匯總本行政區域內上個月食品抽檢情況和結果分析,總局定期匯總公布全國食品抽檢狀況分析。
強化督導考評
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督促指導,對抽檢計劃、工作進度、抽樣檢驗、核查處置、信息公布、數據報送、承檢機構管理等進行考核。
嚴肅工作紀律
參與抽檢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抽樣單位、檢驗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更改抽樣地點和樣品信息,不得瞞報、謊報、漏報檢驗數據,不得擅自發布有關抽檢的信息,不得在開展抽樣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檢單位和接受被抽檢單位的饋贈,不得利用抽檢結果開展有償活動、牟取不正當利益。對發現的違法違規抽檢行為一律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其他事項
及時向地方政府匯報抽檢計劃編制情況,爭取專項經費保障抽檢工作的順利實施。并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熱點輿情事件應對處置、案件查辦等實際需要,及時組織應急、執法檢驗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