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批次酒類產品不合格,分別是:如東縣元昌酒廠生產的元昌扣陳,4.4L桶裝,生產日期為2016年10月27日;南通扶海洲釀酒有限公司生產的福酒,480ML瓶裝,生產日期為2013年11月19日;啟東東珠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東珠黃酒,480ML瓶裝,生產日期為2016年11月6日,三種酒不合格項目為山梨酸、甜蜜素、總酸、苯甲酸超標。
針對抽檢結論為不合格的產品,市食藥監局已要求當地的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立即采取封存庫存、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排查問題發生的原因并進行整改。
市食藥監局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時,請撥打12331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