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視,積極部署酒類專項整治工作。
市局向各縣(市)、區局及分局轉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白酒質量監管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對現場制售白酒情況調查摸底的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局及分局立即行動,進一步規范轄區酒類市場秩序。一是從酒類批發、零售企業持證經營、使用酒類流通隨附單、完善酒類購銷臺帳、合法采購和銷售酒類、拒絕假冒偽劣酒類等五個方面進行進一步規范行業經營行為。二是對經營散裝白酒的業戶進行全面的調查登記,了解散裝白酒經營戶的分布和散裝白酒的供應渠道情況。并在檢查過程中檢查散裝白酒經營戶是否持證經營,是否堅持進貨索證索票制度,散裝白酒經營戶是否在固定地點貼標銷售。三是全面排查商場、超市、集貿市場、早市夜市等場所現場制售白酒情況,摸清現場制售白酒原料、加工過程、銷售方式、銷售區域、銷售對象等情況,分析風險點,排查隱患,依法查處無證經營行為。經摸底調查,全市散裝白酒經營戶281戶,檢查中對發現無標簽散裝白酒經營戶下達責令整改30份。
二、形式多樣,廣泛開展酒類法律法規安全知識的宣傳活動。
我局利用半個月時間先后開展了“二進二促”構建酒類市場新秩序活動,即酒類法律法規宣傳普及進鄉鎮,酒類消費安全知識推廣進社區,促進消費者提高識別酒類真假能力;開展誠信守法經營進商鋪、進店家,促進經營者提高文明守信經商水平。活動中以酒類法規、安全知識和真假酒類辨別、舉報投訴流程方法以及酒類專項整治有關事項等為重點內容,在市區、鄉鎮、村屯開展廣泛宣傳,發放宣傳單1000余份。通過宣傳活動,廣大消費對酒類消費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掌握了酒類安全消費常識及識別真假酒類的判別能力,為科學合理飲用奠定了基礎。
三、注重幫扶,指導酒類經營者守法規范經營。
我局將專項整治工作與指導企業自律、提升企業信譽度結合起來,檢查中執法人員注意講究工作方法,耐心指導酒類批發經營者改進經營管理,保證酒類商品在批發交易過程中的質量,保證批發交易信息的真實、完整和可追溯。指導酒類零售經營者一定到有許可資質的批發企業進貨,應向首次供貨方索取其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并對每批購進的酒類商品索取有效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復印件和加蓋酒類經營者印章的《隨附單》,并建立購銷臺賬。
四、加強抽檢,為酒類監管提供技術支持。
在專項整治工作中以散裝白酒經營戶為重點單位,以銷售散裝白酒的集貿市場、城鄉結合部和農村、人流量大的食品集會市場為重點場所,以甲醇、雜醇油、塑化劑、甜味劑等為重點項目,抽檢散裝白酒6個批次,目前正在檢驗中,待結果檢出立即進行公示,如有不合格,該局將立即對檢測不合格的白酒進行查處。
五、加大力度,嚴肅查處違法經營酒類行為。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酒類全鏈條監管要求,在檢查中,對不符合標準和規定的各類行為依法予以糾正,嚴厲查處不符合規定銷售酒類、散裝白酒、現場制售白酒行為,對發現問題經營者,對問題一查到底。組織轄區8個縣(市、區)局對轄區內商場、超市、集貿市場等地進行全面排查,截止1月19日,共出動車輛70次,出動執法人員410人,檢查大型商場、超市共計21家,集貿市場12個,酒類經營戶211戶,未發現違法行為。
通過這次酒類集中整治,黑河市酒類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從以下五個方面得到了全面規范:一是所有酒類經營企業基本上做到持證經營;二是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得到全面落實;三是酒類經營者收集的有關票證資料比較完整,購銷臺帳能夠健全建立;四是酒類采購合法、銷售渠道清楚;五是假冒偽劣酒類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