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森家住十堰城區,平時沒有正當職業。小森的叔叔張某家在外地,長期在十堰從事酒盒收購工作,和城區一些酒店的老板、服務員都比較熟。他平時收購的酒盒由于保存良好,常會以稍高的價格出售。
去年11月,小森得知一些常來找叔叔買酒盒的人是為了做假酒生意,便動了心思。他找到叔叔說自己也想做假酒生意,讓叔叔給自己搞一些包裝沒有破壞的酒盒。隨后,張某便把自己平時攢的12年、15年白云邊成套包裝盒,稻花香大小珍品等系列酒盒、酒瓶賣給了小森。萬事俱備后,小森又趁一些商家做促銷時,買來打折的散裝白酒,算下來每斤在5元左右,然后在自己租的小作坊里,把這些酒灌進白云邊或稻花香酒瓶里,并貼上標簽,在市場上銷售。
今年1月,小森在推銷這批假酒時,遇上了在市區做酒生意的男子小旺。在明知小森賣的是假酒的情況下,為牟取利潤,小旺以低價購買了16件12年白云邊,并以市場批發價對外銷售。1月16日,小旺又讓小森送來40件假冒白云邊酒,準備春節期間大賺一筆。次日,他讓小森再送50件假冒白云邊和稻花香系列酒,雙方約定在小旺的倉庫里交易。
東岳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獲知小森生產假酒的線索后,遂成立專班深度經營。獲知1月17日雙方交易的信息后,立即組織警力提前布控。當天晚上,小森和小旺正在交易,被民警抓了現行。警方現場查扣假冒12年白云邊36件216瓶、15年白云邊15件90瓶、稻花香小珍品一號25件150瓶、稻花香大珍品一號25件100瓶,案值91000余元。后在張灣區發現小森用于生產假酒的窩點1個、存放原材料窩點4個,查獲各種酒類的包裝箱、盒、酒瓶、商標標示、防偽標記1萬余件,用于灌裝的劣質白酒1000余斤,涉案總價值達50余萬元。
目前,涉案人員已被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在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