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海市酒專局召集各區酒專局負責人及有關酒類經營、技術支持企業和媒體代表,在寶山召開了“上海酒類流通‘信用+追溯’現場推進會”,市、區共近60人參加了全天的會議。
這也是為了貫徹落實年初上海市商務委尚玉英主任、吳星寶副主任提出的“推進創新治理,抓好‘放心示范店’建設,保障酒類食品安全”的要求而召開的一次求實會議。
在推進會舉行的座談會上,上海寶山區酒專局局長潘宏祺首先向參會人員詳細介紹了寶山酒專局近年來按照“酒類創新市場監管標準化示范點”要求,依托酒業誠信通APP,積極建設酒類網格化監管模式的歷程和取得的成效經驗;上海市酒專局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向與會人員詳細介紹了目前上海市酒類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的建設情況。
本次推進會立足于“現場”體驗和互動,與會人員共同參觀觀摩了寶山酒類網格化移動執法模式、“酒老板”酒類零售“放心示范店”經營管理模式、青浦羽眾酒業寶山散裝酒零售門店經營管理模式。
通過全天面對面的溝通與交流,大家進一步統一了思想、明確了思路,為下一步加快推進“信用+追溯”創新工作奠定了基礎。
會議最后,上海市酒專局局長居新平對此次現場推進會取得的預期效果予以了充分肯定,感謝寶山、青浦、浦東、松江等區酒專局近年來在酒類“信用+追溯”創新工作推進中付出的辛苦努力以及各區酒專局在保障上海酒類安全中的堅持不懈工作。
居新平在講話中指出:“酒類流通‘信用+追溯’創新工作簡單概括起來就是‘大勢所趨’。一是酒類監管發展的趨勢。截止2月底,本市酒類經營商家共有50140家(同比增長17.03%),其中批發9628家、零售40512家(同比分別增長30.82%、14.17%)。另據最新海關數據顯示,2016年上海市進口瓶裝葡萄酒為13.773萬千升(同比增長15.06%)。龐大的酒類市場,平均到每名執法人員需監管的酒類商家達到有500多家,執法模式不創新,監管瓶頸就難以突破;二是食品安全要求的趨勢。國家新食安法和上海食安條例的先后實施、黨中央和國務院對食品安全“四個最嚴”的要求及一系列文件、上海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17年全面建設市民滿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等,特別是剛召開的“兩會”上李克強總理做的《政府報告》中強調“食品藥品安全事關人民健康,必須管得嚴而又嚴。”,都涉及到了創新監管模式,在酒類領域,“信用+追溯”無疑應該是有效且可行的抓手;三是與國際接軌的趨勢。“十三五”規劃上海將謀建國際消費城市,這是全市商務領域工作的重點,也成為酒類管理工作的目的之一即促進酒類消費,更是推動本市酒類市場與國際接軌的契機,其中放心示范店的建設將使得“劣幣驅良幣”不再成為可能,關鍵就是要顯現“信用+追溯”的示范效應,而全國首個信用立法《上海市社會信用條例》的即將出臺將為此保駕護航。
在談到開展“信用+追溯”創新工作的意義時,居新平表示:“概況來講,就是‘惠及民生’。一是能夠保障酒類商品安全。‘信用’是商家自身立足的根本,‘追溯’則是酒類商品去偽存真的根本,‘主觀+客觀’的雙管齊下,將最大程度的保障整個酒類商品流通鏈條的安全性,最終讓老百姓買到實實在在的‘放心酒’;二是能夠保障酒類企業權益。企業是市場的主體,酒專局要推動酒類市場發展,保障參與主體的權益是很重要的工作。酒企追求經營利潤與承擔社會責任本不矛盾,在我們的宣傳和引導下,酒企自覺開展誠信和溯源建設,一方面可以提升其自身影響力和業績,另一方面也保障了其自身的權益;三是能夠保障市場健康發展。在一個具有公信力和公信度的市場中,公開、公平、公正和透明、開放、有序將構成良好的市場氛圍,假冒偽劣將不再有生存空間,這就是事實上形成的‘倒逼’機制。”
最后,居新平對下一步各區酒專局開展“信用+追溯”創新工作提出三項要求,概括來講,就是要做到“務實篤行”。一是要有計劃。要以問題為導向,把今天實地調研的情況和各自轄區的實際結合起來,找出問題、找準關鍵、找到突破口,有計劃有步驟的實施,成熟一批發展一批;二是要懂業務。要深入研究、理解和掌握“信用+追溯”的法律法規、軟硬件要求、技術規范標準等,多增加與縱向和橫向之間的溝通與交流,集思廣益、群策群力,加快推進相關標準化建設;三是要抓落實。已經在創新工作中的區局要積極“跨前一步”,尚在外圍徘徊的區局要及時“跨進來”,同時在工作中既要貫徹“放管服”的總體要求,也要做好“信息公開”等工作,更要“防風險”處理好可能產生的糾紛。
據了解,上海市酒專局首創的“信用+追溯”創新工作去年成為國家內貿流通體制改革中可復制可推廣的成果之一,日前,商務部在新聞發布會上明確“擬總結形成一批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和模式,供其他地區學習借鑒,推動進一步深化內貿流通體制改革,構建法治化的營商環境。”